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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11月19日電(蔡敏婕 索有為)“保時捷”在華最大經銷商再陷官司。原告廣州三信汽車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與被告廣州市捷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就惡意商業詆毀案19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再次對簿公堂,三信公司要求捷成賠償損失費10萬元人民幣。
  據捷成集團的統計數據顯示,捷成集團為世界名車保時捷的代理商,雙方合作58年,2013年捷成集團向中國消費者銷售了6632台保時捷跑車。三信公司曾與捷成廣州公司就保時捷汽車保險業務進行了多年的合作。2012年雙方因終止合作而打起了多起官司,此前雙方就提前解除保險合作一案進行訴訟。
  三信公司起訴稱,2010年上半年,捷成公司在廣州的小額車輛維修業務效益下降。為提高效益,捷成公司與三信公司達成協議,委托三信公司以“三信”的名義按照捷成公司的要求發行“VIP保障萬用卡”,保時捷汽車客戶購買“萬用卡”後,憑卡在捷成公司處進行車輛小額維修時可享受優惠,費用由三信公司與捷成公司進行結算。
  三信公司在2010年4月開始在廣州地區“萬用卡”,2012年9月20日,捷成公司向三信公司發出一份“告知書”,稱該卡已經構成商業預付卡,同時未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因此不再接受“萬用卡”持卡客戶維修及結算服務。這給三信在商業信譽和經濟上造成無可輓回的重大損失,並因此三信公司在深圳以及廣州兩地起訴捷成公司。
  三信公司表示,在訴訟過程中一直受到來自工商、保監局等部門的輪番調查,數次通過廣東保監局得知,調查均因收到捷成集團的“舉報”所致。
  當日,三信公司負責人李先生現身法庭,其代理律師出具一份來自廣州市工商局的新證據,證明三信公司與捷成公司存在包括商品信息咨詢服務及代辦機動車車管業務在內的兩項相同經營業務,以論證兩者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捷成公司負責人依然未出庭,其委托代理的一位律師在答辯時稱,三信公司的證據不能證明兩者屬於同行關係,對此前起訴的非法經營保險一事不作出回應,同時稱不清楚“告知書”的內容。
  三信公司負責人向筆者透露,當時雙方合作“萬用卡”時只是口頭承諾,並未簽署書面協議。此前廣州天河法院審理認為,捷成公司與三信公司的確存在“萬用卡”合作關係,但雙方未簽署書面合同,據此屬於不定期關係,捷成公司可隨時解除上述關係。
  三信公司負責人稱,捷成公司輪番惡意“舉報”的行為已經給三信公司造成不可輓回的經濟損失,為此,三信公司決定對捷成公司提起新一輪訴訟。(完)  (原標題:保時捷在華最大代理商再陷官司 被要求賠償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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